泰之用欧苏颍中故事再作五绝勉强继韵 其三

作者:王十朋 【宋】
谷精蜚处人为日,冰鉴颁时律应蕤。照耀元宵更盈尺,不容灯火占新诗。

意见/报错 关于我们

Copyright ©2024 广州市战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

粤ICP备2024311624号-1